【漁】字字形结构为左右, 可拆字为“氵 魚”。
【漁】字拼音为yú, 部首为氵, 笔画为14画, 笔顺为“丶丶一ノフ丨フ一丨一丶丶丶丶”。
【漁】字五笔为IQOY, 郑码为VRVV, 仓颉码为ENWF, 四角码为37136, 电码为3342。
【漁】字Unicode码为U+6F01,位于Unicode编码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【区】。
【漁】字属《通用规范汉字表》用字。
【漁】字收录于《新华字典》, 《高级汉语词典》, 《中华字海》 , 《汉语大字典》。
- yú
【漁】字典释义(yú)
漁基本解释 例证
1 捕鱼。《説文•部》:“,捕魚也。漁,篆文从魚。”《玉篇•水部》:“漁,捕魚也。”《易•繫辭下》:“作結繩而為罔罟,以佃以漁。”《史記•龜策列傳》:“漁者利其肉,寡人貪其力,下為不仁,上為無德。”宋歐陽修《醉翁亭記》:“臨溪而漁,溪深而魚肥。”
2 捕鱼的人。南朝梁劉孝威《奉和六月壬午應令詩》:“神心重丘壑,散步懷漁樵。”《徐霞客遊記•楚遊日記》:“一潭澄石隙中,三面削壁下嵌,不見其底,若爬梳沙蔓,令石與水接,武陵漁當為移棹。”清姚燮《歲暮四章》:“旅舶守關停市易,貧漁掠海抗官僚”
3 侵占;掠夺(财物)。《商君書•修權》:“秩官之吏,隱下以漁百姓,此民之蠹也。”《元史•崔斌傳》:“(斌)既至,凡前日蠹國漁民不法之政,悉釐正之,仍條具以聞。”
4 猎取(女色)。《禮記•坊記》:“諸侯不下漁色。”鄭玄注:“謂不内取於國中也,内取國中為‘下漁色’。”孔穎達疏:“漁色,謂魚人取魚,中網者皆取之,譬如取美色,中意者皆取之,若漁人求魚,故云漁色。”唐柳宗元《天對》:“幽禍拏以夸,憚褒以漁。”
5 古水名。约当在今北京市密云县南。《水經注•沽水》:“沽水又南,漁水注之,北出縣東南平地,泉流西逕漁陽縣故城南。應劭曰:在漁水之陽也。”楊守敬疏:“會貞按:‘《隋志》:密雲有漁水,水在今密雲縣南。《方輿紀要》謂即薊州城南之龍池河,非也。’”
漁详细解释 引证
动词 捕鱼。 【组词】:「竭泽而渔」。宋.欧阳修〈醉翁亭记〉:「临溪而渔,溪深而鱼肥。」
动词 用不正当的手段掠夺、谋取。《商君书.修权》:「秩官之吏,隐下以渔百姓,此民之蠹也。」《元史.卷一七三.崔斌传》:「既至,凡前日蠹国渔民不法之政,悉厘正之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