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某】字本义为梅。
【某】字造字法为象形。金文字形。像木上结一个果实,本是“梅”的象形。( méi)。
【某】字五行属水, 字形结构为上下, 可拆字为“甘 木”。
【某】字拼音为mǒu, 部首为木, 笔画为9画, 笔顺为“一丨丨一一一丨ノ丶”。
【某】字五笔为AFSU, 五笔98版为FSU, 郑码为EBF, 仓颉码为TMD, 四角码为44904, 电码为2673。
【某】字Unicode码为U+67D0,位于Unicode编码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【区】。
【某】字属《现代汉语常用字表》之常用字, 属《通用规范汉字表》用字。
【某】字收录于《新华字典》, 《高级汉语词典》, 《中华字海》 , 《汉语大字典》。
- mǒu
【某】字典释义(mǒu)
某基本解释 例证
1 代替不明确指出的人、地、事、物等:~人。~处。~国。
2 自称(代替“我”或名字):~姓李。
某详细解释 引证
某[mǒu]
〈代〉
【本义】:梅
【造字法】:象形。金文字形。像木上结一个果实,本是“梅”的象形。( méi)
1 指一定的不明说的人或事物 ([En.] certain)
【引】
1 清· 周容《芋老人传》:如古人某。
2 清· 纪昀《阅微草堂笔记》:狂生某者。
3 明· 崔铣《记王忠肃公翱三事》:太监某守辽东。
4 某亦守法。
5 宋· 王安石《游褒禅山记》:王某。(王安石。古人作文起稿,写到自己的名字,往往只作“某”,或在“某”上冠姓,以后誊写时才把姓名写出。根据书稿编的文集,也常保留“某”的字样)。
【例】
又如:某人;某天;某官某(某某官(叫)某某的(人)。某,文言虚指代词。此处前一个代此人官职,后一个代他的姓名);某等(我等,我们);某们(我们,某是代词);某舍(犹某公子)
2 指不定的不说明的人或事物 ([En.] some)
【引】
1 明· 归有光《项脊轩志》:某所,而母立于兹。
2 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:某年月日。
3 明· 崔铣《记王忠肃公翱三事》:畿辅某官。
4 明· 魏禧《大铁椎传》:决斗某所。
【例】
又如:某家(指不确定的一家)
3 指代失传的或忘记的人名或时、地等 ([En.] some)。
【例】
如:某者(表示姓名失传的人)
4 自称之词。指代“我”或本名。旧时谦虚的用法 ([En.] I)
【引】
1 宋· 王安石《答司马谏议书》:某启。
【例】
又如:某则以为;某不量敌;某知罪矣;我张某;某以(某矣。自称自己的代词,我);某家(戏曲中自称之词);某乙(自称代称);某甲(自称之代词)
某[mǒu]
〈名〉
〈方〉∶妻子 (【英】:wife)。
【例】
如:你的某给人欺侮去,你反而打我给人看